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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身元不一致者申报自愿出国制度的通知
过去曾使用伪造护照(包括他人护照),或曾将自己身份借给他人使用的中国朝鲜族,为此次身元不一致者申报自愿出国制度的对象,如下:
1. 申报人范围
○ 过去曾使用伪造护照(或他人护照)的中国朝鲜族。
○ 过去曾将自己身份借给他人使用的中国朝鲜族。
<不包括范围>
- 过去施行的“身元不一致者申报自愿出国期间”,或在大韩民国出入境过程中,
已经以身元不一致于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在外公馆申报过的中国朝鲜族。
- 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等国内法,或身元不一致的事实已经被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认知,
或现正处于入国禁止状态者。
2. 申报方式
○ 身元不一致者申报自愿出国,仅在签证申请时予以接收。
签证申请请于青岛大韩民国签证申请中心(0532-8585-1570)申请,必须由本人直接申请。
○ 无户口所在地区限制,在中国各公馆(签证申请中心)均可申请。
3. 所需材料
① 签证发给申请表及照片
② 电子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主动申报书(参考附件)
- 电子护照必须为本人真实身份信息签发的护照。
- 申报书需下载使用。
※ 根据申请签证的种类在所需材料的基础上需追加相应签证申请材料
4. 申报者处理步骤
① 身元不一致者以虚假名义入境大韩民国时起,截止到申报自愿出国日为止满7年者,
或以申报自愿出国日为基准满65周岁者。
※ 不设为入国禁止或解除入国禁止,签证的签发将与是否被设为入国禁止或解除入国禁止无关,
单独按照正常程序审核签证。
② 上述(第①项)所提除外者。
※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对十年入国禁止的对象,如果申报自愿出国着,会考虑只对其设置6个月入国禁止,
如果设为入国禁止则签证可能会被拒签。
5. 注意事项
○ 如果不对身元不一致做申报自愿出国时,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将有可能被设为十年入国禁止对象。
6. 施行日期 : 2019.6.18(周二)。完。